一、指导、主办、承办单位: 指导单位:浙江省体育局、《小康》杂志社 主办单位:浙江省企业家协会、浙江省体育产业联合会、浙江省武术协会。 承办单位:绍兴市上虞区武术协会、上虞日报有限公司、绍兴市上虞区舜道文武学校、浙江五岳龙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、竞赛日期:年1月7-8日 三:地点:绍兴市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体育馆内举办(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保驾山路号) 四、参赛单位:省内各企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参赛。 五、参赛办法: (一)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管理者或员工; (二)A组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企业高管 (三)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,运动员年龄、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,以报名单上盖章后,作为确认依据。如因年龄不实,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。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,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,经费自理。 (四)年度在国家体育总局、省体育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。 (五)集体项目须6人(含)以上。 (六)个人全能:凡个人单练项目达3项者(须含拳术、器械单练),则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(不包括对练和集体项目)。 (七)总团体: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参赛人数达10人(含)以上,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。 (八)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,未办理者不能参赛;也可委托大赛组委会办理。 (九)参赛人员均须签署《责任声明书》(附件2)。《责任声明书》每人1份,由参赛选手签名,并在报名时上交,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。 六、比赛项目与组别: (一)个人项目年龄分组。 A组:企业家组 B组:18岁至39岁(年1月1日-年12月31日); C组:40岁至59岁(年1月1日-年12月31日); D组:60岁(含60岁)以上(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)。 (二)比赛项目:武术各类《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》技术及各拳种、各类器械的竞技(规定和自选)、传统单练、对练、集体项目(详见附件1: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) 七、参加办法: (一)各单位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名(运动员10名以上,每增加10名可增报教练1名,以此类推),运动员人数不限、男女不限。 (二)每名运动员单练项目报名不限,对练、集体项目限报1项。 (三)10人以下的队,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;10人以上的队,每增加10人则可增报集体项目1项。每位选手只能报1项集体项目。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6人(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)。 (四)个人全能、总团体计分办法。 1.个人全能计分办法: 男、女各年龄组个人全能以3个单练项目(须有拳术、器械单练)成绩之和计算,得分最高者为该年龄组冠军,次为亚军,余类推。 2.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: 以每个代表队中10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。得分最高者,为总团体冠军,次者为总团体亚军,以此类推。 3.得分相等的处理:依次按获高名次数量加以区分,获最高得分加以区分,如仍无法区分则以抽签决定。 (五)大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、运动员、裁判员,评选办法另行通知。 (六)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、运动特色、项目特色、时代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。 (七)服装、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。 八、竞赛办法: (一)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年审定的《传统武术竞赛规则》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。 (二)项目时间: 1.太极拳单练套路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;太极器械单练套路不得超过3分钟。凡原套路内容较多、较长,可将套路进行删减,删减原则如下: (1)凡42式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孙式、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、24式简化太极拳和32式、42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必须从起势开始,练至限定时间前1分钟时听裁判长哨音,即可准备收势。未练完的部分可删除。 (2)传统太极拳在不影响本套路技术风格、特点的原则下,可自行作调整与组合。 (3)因套路动作删减和调整后,允许运动员可在任何方向、任何位置收势,不扣分。 (4)《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》单练须练整套,不受时间限制。 2.木兰新拳系列套路完成时间参照太极拳执行。 3.其它拳种的传统、自选单练项目、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,太极拳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。 4.健身气功类项目(包括个人单项、集体项目)不得超过6分钟。 5.集体项目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,须配乐(自备U盘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(若出现说唱,由裁判长一次总扣0.1分);全国中小学生系列《武术健身操》完成时间与广播操音乐时间同步(使用规定的武术健身操音乐,自备音乐)。所有配乐项目,比赛时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。 6.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,按《传统武术竞赛规则》规定扣分;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。 九、录取与奖励办法: (一)按各单项、对练各组别、各年龄段分别设一等奖3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30%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。 (二)集体项目按分项设一等奖3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30%(不分年龄、性别)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。 (三)个人全能。分年龄组,分男、女录取前6名。第1至3名颁发奖章、奖金和获奖证书;第4至6名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。 (四)总团体大奖: 1、总团体大奖:总团体不分性别、不分年龄组别,录取前6名。第1至3名颁发奖金、奖杯、个人奖章和获奖证书;第4至6名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获奖证书。 2、总团体奖金:冠军获人民币元,亚军获人民币元,季军获人民币元、第4至6名各获元。 3、个人全能奖金:第一名元,第二名元,第三名元、第4至6名各获元。 (五)凡组织达10人以上的企业代表队授予“振兴传统文化,发扬武术精神,特别贡献企业奖”,颁发奖杯和证书; (六)对宣传、组织参赛有特殊贡献的组织或个人授予“发展武术运动贡献奖”颁发奖杯和证书。凡组织达50、30、20人以上参赛选手的组织或个人,分别可获元、元、元奖金。 十、相关费用 (一)报名费:所有代表队报名人员(含领队、教练、随队人员)均须缴纳报名费,每位人民币元。凭注册有效的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可享受优惠,每位人民币元(凭会员证复印件)。凡报名运动员人数满10人的代表队,可免领队和教练各1人的报名费。 (二)参赛项目费: 1、单练、对练项目:每位每项人民币元。 2、集体项目: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。 (三)委托保险费:每位人民币20元。 十一、报名、报到 (一)报名时间: 1.本次比赛报名一律在( |